
自2025年9月1日起,《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将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下文简称“三省一市”)同步施行,这是全国首次以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主题开展的区域立法,也是立法法修改后,长三角地区人大加强协同立法的又一重要成果,标志着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长三角首次协同立法有何深意?这一开创性立法又将如何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构建协同创新机制,进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呢?《徽商》全媒体记者为此走访了相关部门及法律界、企业界人士。
安徽率先通过
据了解,2025年7月10日,《安徽省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率先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7月31日,随着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全国首个以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主题的区域立法全面完成。
作为一项协同立法,三省一市的四份《决定》在核心条款上基本一致。不过,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同时,也兼顾了各地“小诉求”。
安徽省《决定》第五条第二款明确,将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合作,高水平建设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效发挥高能级科创平台作用,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合作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落地长三角。对比沪苏浙相关《决定》,安徽省增加了“高水平建设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效发挥高能级科创平台作用”等内容。
当前,长三角仅有的两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分别位于上海张江和安徽合肥,已经布局了上海光源、合肥先进光源、国家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稳态强磁场实验装置等一大批科研“大国重器”。在三省一市共同打造的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上,总价值超过610亿元的28个大科学装置、5.1万台(套)大型科学仪器面向社会开放。
“我们希望借助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龙头带动作用,强化安徽创新优势,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安徽科技创新,提升安徽的创新能力。”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林生解释说。
“这标志着区域一体化从共识迈向共法。”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学中心与基础设施处处长张寿彪表示,未来人才、资金、数据、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将更顺畅。

法治化新阶段
《决定》共19条,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为牵引,明确提出“推动长三角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战略支柱作用,成为国际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此次长三角协同立法标志着区域合作从“政策驱动”迈向了“法治引领”的新阶段,安徽省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安徽大湖律师事务所主任费礼分析道:以2023年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区域协同立法相关规定为依据,将联合攻关、成果共享等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既解决了以往跨域科创“政策打架”问题,更让“先使用后付费”等成熟做法有了统一法治载体,为全国区域协同立法提供可复制的“长三角方案”。费礼认为,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制度设计戳中“痛点”,对科创企业最关心的要素流动、产权保护等问题直击要害。例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破解“资源闲置”,人才职称互认打通“流动堵点”,跨域执法协作强化“维权底气”,能直接降低创新试错成本。后续需关注配套细则落地,比如“先使用后付费”的风险补偿标准、跨域技术收益分配规则等,若能加快出台操作指南并建立相关配套机制,将让这份“法治保障”更具实务生命力。
得知三省一市将同步实施《决定》,安徽科学家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安徽中创产业投资集团董事长胡豪倍受鼓舞,在长期的企业经营中,对于上海金融资源的雄厚、浙江数字经济的发达,他都深有体会,“长三角是科技金融的领头羊,江苏的产业基础与安徽的科研优势将会深度融合,推动金融科技服务与国际规则接轨,长三角将会成为全球科技成果转化与科创企业成长的优选地甚至是首选地。”
协同创新发展
创新,是长三角最具辨识度的名片。近年来,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24年底,三省一市间技术合同成交额较2021年增长145%。
创业初期融资难,是很多科技型企业面临的大难题。“在马鞍山科技部门的指导下,我公司申请获批了‘科技创新券’,覆盖了三分之一的研发成本,”安徽金晟达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邬博介绍道。
“科技创新券”由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推出,可在上海、江苏、浙江全域,以及安徽省马鞍山市跨省(市)通用。企业只需在线申领额度,就可以直接抵扣异地检测、研发服务等费用,目前已有超过5000家企业申领,主要集中在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服务金额超过5.5亿元。
创新联合体是由领军型科技企业、重大创新平台或行业公共技术平台等高能级创新主体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等资源,多个主体联合攻关的一种组织形式。此次《决定》中写入了一批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其中就包括支持企业与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建设长三角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自2024年起,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三省一市科技部门推动建设2批次共24家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加快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和基础前沿技术。
在今年6月发布的第二批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名单中,安徽有3家上榜,分别是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高速高精技术创新联合体”、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长三角无线微创手术系统创新联合体”、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长三角汽车低碳与智能技术创新联合体”。
“长三角机器人高速高精技术创新联合体”由埃夫特与9家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其中包括上海理工大学、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环动机器人关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成员单位中有3家位于芜湖,分别是安徽工程大学、长三角哈特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及启智(芜湖)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智机器人”)。
启智机器人由埃夫特与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芜湖市科创集团共同出资成立,聚焦智能机器人领域核心技术研发,尤其是通用技术底座的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郭磊磊告诉记者,早在2017年,埃夫特已将研发总部设在上海,成立上海埃奇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当时享受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相关政策。今年2月28日,芜湖首款人形机器人亮相,采用了埃夫特和启智机器人自主开发的跨平台智能机器人通用技术底座,其核心模块——下一代机器人控制器的主要研发就是在上海完成的,目前已小批量导入生产。下一步,埃夫特还计划与浙江大学共建校级联合试验实验室,针对人形机器人运动控制和具身智能关键技术进行研发攻关。“我也关注到了《决定》的出台,对于我们这样的科技型企业肯定是利好,像共享积分落户的一些政策,能帮助我们吸引长三角甚至是海外的优秀人才,打通科研院所、高校以及企业的创新资源,更好地协同发展。”
更多真金白银的支持指向长三角科创协同。《决定》提出,建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长三角创新主体跨区域、跨学科协同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一系列部署,将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高水平建设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效发挥高能级科创平台作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谭海斌说。
(文中部分内容参考《人民日报》《安徽日报》及“上观新闻”相关报道)
文/《徽商》全媒体记者 宣岚